江门私人侦查-江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67人被处理
三年扫黑除恶行动开展到第二年,江门实施“五大攻坚任务”效果显著,包括集中处理关键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整治重点区域、打击犯罪网络和财产、强化基层组织和行业监管。各项数据在全省名列前茅,社会安宁状况不断改善,民众对安全的感受和评价显著提高。
成绩
打掉涉黑组织6个、涉恶团伙402个
根据相关消息,专项行动启动后,江门市已成功摧毁六个涉黑团伙、三十三个涉恶帮派、四百零二个涉恶小组,提起诉讼的涉恶案件达一百七十七起,其中六十七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调查了一百六十七人,给予九十二人党纪或政务处罚,并将二十七人移交司法处理。
现阶段,公安部门已经查封了与黑恶势力相关的涉案财产共计3.8亿元,而司法机构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总计判处罚金高达8341.8万元。
江门市多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考核结果全省第四,其中政法领域的民众满意度全省最高,荣获2018年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的优异评定。
经验
每10天1次联席会议
自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启动以来,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指导小组每十天组织一次市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协调会,共同商讨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到今年八月为止,已经举行了二十八次协调会,促成解决了136项问题。
今年,江门市公安机关实施集中打击,检察机关实施集中批捕,审判机关实施集中判决,市扫黑除恶办和市委宣传部实施集中报道,同时启动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行动,并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江门将反黑除恶任务作为考核内容,时常公布反黑除恶任务执行情况。江门市在全省首先制定了《沟通指引》,按需约谈在反黑除恶任务上表现不佳的单位负责人。
打击
查扣涉黑涉恶案件资产3.8亿元
江门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作为全省首个成立线索专门小组的机构,制定了《江门市关于黑恶势力线索管理的临时规定》,加强了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行业单位的联合工作,致力于提升线索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江门公安部门广泛采用多种调查手段,检察机关对涉及黑社会性质案件和重大恶势力案件实行全程提前参与机制,同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两级检察机关同步进行审查,审判机关由院庭长亲自带领审判小组进行审理。
到8月29日为止,江门公安机关已经摧毁了六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三十三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检察机关对六起黑社会性质案件起诉了七十四人,对一百七十七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起诉了五百八十二人;审判机关对三起黑社会性质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对六十七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另外还有六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完成了二审判决。
另外,江门司法单位制定措施,旨在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处理的法律规范化程度。现阶段,公安机构已查封相关案件资产达3.8亿元,而审判机构审理此类案件时,判处的财产刑总额为8341.8万元。
多举措治理源头
为有效遏制犯罪活动,江门市实施多项举措,注重事前预防。市专项工作组及其办事机构,对蓬江区重点整治行动加大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处理侵占乡村资源、建筑领域恶性竞争等违法犯罪行为。蓬江区当前针对293项非法用地行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查获一个制霸建筑市场的犯罪组织,并且对若干工程围标舞弊案件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
此外,要着力解决关键产业关键区域存在的难题。江门市自5月13日起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六大专项活动,包括严厉打击色情、赌博和毒品犯罪,合理规划乡村资源利用,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禁止非法开采砂石资源,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同时,该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牵头成立打击非法开采、运输砂石的工作小组,该小组将于6月18日进驻相关重点机构。
行动中,办结了若干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的案件,收缴了多台电子游戏设备,并逮捕了多名毒品贩卖分子;发现了十七条非法开采和运输砂石的线索,其中三条已经完成行政程序,其余十四条正在处理中;排查出七个垄断农村资源的线索,其中两个已经形成案件;发现了五个建筑工程恶意投标的线索,其中一个是案件;处理了三十五条涉及黑恶势力和腐败以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立案查处了四十个人,其中二十人受到了党纪或政务处分。
362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江门动用了全市3837个综治网格的功能,全面实施集中式反复检查。在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强大威慑作用下,目前已有362名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在压力下主动到案自首。
江门市还制定了相关政策,有效激发了民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热情。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奖励了172位举报人,累计发放了171.5万元奖金。此外,要依据不同地方的特点,举办受民众欢迎的各类活动,开展“法律高手”竞赛并设置奖励江门侦查公司,创作出全省首支《扫黑除恶带来幸福》歌曲,发布《江门市扫黑除恶新一轮动员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粤剧小品下到乡村演出、新闻工作者深入基层采访、开展主题书法展等十项重点任务,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风气。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
江门市纪委监委推行了领导分区负责的督查机制,规定每位负责人每两个月至少去指定的市或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工作。
另外,市纪委监委设立了问题线索迅速处理流程,严厉打击市级官员涉及黑恶势力的腐败行为,重点处理了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以及蓬江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启钊为恶势力提供庇护的案件。在此之中,姚亮违法违纪案件还被中央纪委作为涉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向全国通报。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腐败及背后势力展开调查,共处理了167名相关责任人,其中92人受到党纪或政务处罚,27人被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为有效推进整改任务,推行“百名第一书记”下村计划,江门由市级、县级、乡镇级共挑选超过240位第一书记,派往基础薄弱村、经济欠发达村、脱贫攻坚重点村以及乡村振兴标杆村执行驻点任务。当前,全市已经找出41个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党组织,并对46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处理。
江门市作为全省首个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规定的城市,启动了“本土人才培育工程”“党员精英返乡行动”“党员骨干下沉项目”三项重点计划,选拔了426名高校毕业生进入村居担任助理职务,在基础薄弱的村落公开招募乡村振兴的接班力量,目前全市已经储备了超过2600名书记人选。
江门完善了农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的审核流程,该流程由县级十五个部门联合执行,确保只有达标者才能上岗。同时积极推行“亿元支持方案”,市县两级财政协同投入,全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根基建设。
案例
使用暴力手段扩张势力 蓬江法院审理首例涉黑案件
九月二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审判,审理了王某、田某等十九名被告人的案件,他们被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以及行贿罪。这是蓬江区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理的第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案件。
检察机关提出,二零一五年十月,王某兵(另案审理)邀约王某参与“不夜城”发屋,田某随王某加入该组织,介入“不夜城”的运作管理。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月,田某与王某相继带领数名失足女性脱离“不夜城”,王某接着加入田某的私人发屋,和田某、任某、施某娥一同从事拉拢卖淫事务。刘某飞和李某,他们俩有另外的案件在处理,还有丁某朝这些人,都一个接一个地参加了王某和田某的卖淫组织。
团伙人员持续扩充,王某和田某相继负责浪波湾休闲中心,又租赁另外两个摊位,持续扩张卖淫业务范围,最终构成一个犯罪团伙,王某和田某担任组织领导,李某毅、丁某朝、刘某峰、王某松、汤某红等人作为核心骨干,该团伙组织架构稳定,内部职责清晰,等级制度分明。以王某、田某为首的卖淫团伙逐渐壮大,他们与王某兵、黄某领导的“不夜城”卖淫团伙频繁交恶,彼此的经营地点屡次遭受对方势力的破坏性冲击。
此外,联络恩平市当地带有暴力倾向的本地团伙成员“毛瓜”“大炮国”等,对他们同行的企业进行恐吓、打压和报复。同时,运用贿赂手段,与恩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前任副大队长梁某文、治安大队前治安队员夏某烙(两人已另外受审)等警务人员建立联系,以获取他们的庇护。
王某和田某带领的犯罪团伙,疯狂从事寻衅滋事、组织卖淫、行贿等多项违法勾当,现在已查清聚众斗殴案件1起,寻衅滋事案件4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起,利用警方打击报复案件1起,行贿案件1起,以及卖淫嫖娼案件79起,他们组织控制了40多名失足女性从事卖淫,其中包含14名未成年人,还安排境内人员前往香港、柬埔寨等地卖淫,通过组织卖淫活动非法赚取了高达132.75万余元人民币的利润。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个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深远,为了妥善审理,蓬江区人民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依照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执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调集优秀人员组成案件小组,同时邀请了十名左右蓬江区人大代表到场监督。审判时,审判机关针对起诉机构提出的王某等人的诸多违法情节展开了审理核实,起诉机构在庭审现场提交了文献资料、实物证据、目击者陈述、被告人的供词等关联证明材料,双方进行了全面的证据审查,被告人共计十九人,案件性质严重且情况繁杂,涉及证据材料高达五百一十六卷,估计审理过程需要多日进行,审判结束后,蓬江区人民法院将在另一天宣告判决结果。
江海公安 铲除涉恶“碰瓷”团伙
上月,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的执法人员捣毁了一个从事敲诈活动的犯罪集团,全部涉案人员均被捕获。这个集团在短短二十天时间内,实施了十四宗案件,涉案总金额将近七万元。
去年12月30日深夜江门侦查公司江门专业侦探公司,吴某向江海区滘头派出所反映遭遇,说他和同伴在一家酒吧聚会完驾车离开,途中与一辆宝马车发生了意外。宝马车上坐着四名男士,他们把吴某和他的同伴分开进行交涉,期间从吴某手中拿走了金项链,随后迅速驾车离开。直到吴某等人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碰上了讹诈行为。
办案人员着手核查后,察觉到短期内接连曝出多起宝马车遭遇敲诈的事件。通过比对分析,警方猜测这些案件系同一辆宝马车所为。随后,警方成功获取了这四名涉案人员的身份资料,当这四人再次驾驶宝马车进行违法活动时,执法人员将他们全部拘捕。
根据嫌疑人供述,去年十二月中旬到下旬期间,他们针对江门市蓬江、江海及新会区的特定人群,持续跟踪疑似酒后驾车的司机与乘客,寻找机会实施敲诈行为。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这四个嫌疑人没有职业,他们连续更换了五次车辆标识进行作案,在短短二十天内进行了十四次勒索行为,并且实施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涉案总金额接近七万元,其中单次勒索金额最高达到一万五千元。目前,这起案件已经被省级公安部门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02-03版 采写:南都记者 罗忠明 摄影:通讯员供图